关于申报2019年度辽宁省-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联合研发基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以及重点企业依托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研究中心”)聚焦辽宁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育,开展新材料及其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吸引、凝聚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解决材料领域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新材料产业发展关键技术问题以及联合出资企业的技术难题,推动国家研究中心建设成为高度开放、高度共享的材料领域科技创新示范性平台,为国家科学技术发展、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提供支撑,辽宁省会同国家研究中心共同设立辽宁省-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联合研发基金。
依据联合基金工作安排,现开始2019年度辽宁省-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联合研发基金申报工作。具体申报事项等请按照“2019年度辽宁省-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联合研发基金申报指南”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研究中心
闫 伟,电话:024-23971739,
时元宝,电话:024-83970266。
信息平台技术支持联系人:郭 翔,15998349870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72号李薰楼335房间
附 件:2019年度辽宁省-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联合研发基金申报指南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
2019年9月29日
附件下载:http://kjt.ln.gov.cn/tztg/gztz/201909/P020190929419087526109.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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