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精益咨询项目验收和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精益咨询项目验收和项目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各区县(市)工信局相关企业: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沈阳市精益咨询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81号为推进我市精益管理工作,打造精益管理样板城市,拟对今年精益咨询项目开展验收和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统计及纳税的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2、申报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3、积极配合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4、企业年内实施完成精益咨询项目,改善和提升效果显著。

二、申报方式

采取纸质版材料和网上服务平台两种方式同时申报。

(沈阳市工业服务平台:WWW.SYTOUCH.COM)

工作程序

1、申报和初审各区县(市)工信局组织企业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各区县(市)工信局对纸质版材料初审后,形成汇总意见统一报市工信局

2、评估和认定。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精益咨询项目进行评审

3、公示和审定。市工信局对精益咨询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审定

4、资金拨付。经市政府审定市财政局按照资金拨付流程予以拨付。

相关要求

1、各区县(市)工信局组织企业申报。

----企业。一是企业需将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装订成册,报送纸质版一式七套(县区留存一套),附电子版(PDF文档),11月8日前报送到各区县(市)工信局;二是在报送纸质版材料的同时,企业需逐一将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直报沈阳市工业服务平台。三是申报纸质版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和数据由企业负责,必须保持一致。

----县区。县区将初审情况形成汇总表(附件1)和加盖公章后,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套,附电子版(PDF文档),11月15日前,报送到市工信局。

2、项目申报说明会市工信局拟于10月28日(周一)下午2:00,在市工信局21楼会议室召开项目申报说明会,请各区县(市)工信局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

3、申报要求要求申报企业及委托的咨询公司所提供的材料、数据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咨询公司,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

4、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登录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网站http://jxw.shenyang.gov.cn通知公告下载。

  人:李永强  张亮

联系电话:84182051

电子邮箱:sy2418458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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