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工信局、相关企业:
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沈阳市精益咨询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沈政办发〔2018〕81号),为推进我市精益管理工作,打造精益管理样板城市,拟对今年精益咨询项目开展验收和补贴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注册、统计及纳税的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2、申报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
3、积极配合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开展工作。
4、企业年内实施且完成精益咨询项目,改善和提升效果显著。
二、申报方式
采取纸质版材料和网上服务平台两种方式同时申报。
(沈阳市工业服务平台:WWW.SYTOUCH.COM)
三、工作程序
1、申报和初审。请各区县(市)工信局组织企业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各区县(市)工信局对纸质版材料初审后,形成汇总意见统一报市工信局。
2、评估和认定。由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精益咨询项目进行评审。
3、公示和审定。市工信局对精益咨询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市财政局报市政府审定。
4、资金拨付。经市政府审定后,市财政局按照资金拨付流程予以拨付。
四、相关要求
1、由各区县(市)工信局组织企业申报。
----企业。一是企业需将项目申报材料(附件2)装订成册,报送纸质版一式七套(县区留存一套),附电子版(PDF文档),于11月8日前报送到各区县(市)工信局;二是在报送纸质版材料的同时,企业需逐一将申报材料进行网上申报,直报沈阳市工业服务平台。三是申报纸质版材料和网上申报内容和数据由企业负责,必须保持一致。
----县区。县区将初审情况形成汇总表(附件1)和加盖公章后,连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六套,附电子版(PDF文档),于11月15日前,报送到市工信局。
2、项目申报说明会:市工信局拟于10月28日(周一)下午2:00,在市工信局21楼会议室召开项目申报说明会,请各区县(市)工信局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参加。
3、申报要求:要求申报企业及委托的咨询公司所提供的材料、数据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的企业、咨询公司,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
4、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登录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jxw.shenyang.gov.cn)“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 系 人:李永强 张亮
联系电话:84182051
电子邮箱:sy2418458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