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辽宁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废止《辽宁省发明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

各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沈抚示范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1〕1号)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国知发服字〔2021〕10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创新主体专利申请行为,规范专利相关支持政策,推动我省专利创造高质量发展,《辽宁省发明专利资助办法》(辽知发〔2019〕26号)于2021年5月31日废止。
自2021年6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发明专利资助申报申请。

特此通知。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辽宁省财政厅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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