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的申报通知

各区、县(市)工信局:

      根据《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沈政发(2022〕7号)和《沈阳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加快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沈政办发(2022) 6号)文件规定,现启动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申报工作,请各地区组织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对于2022年上半年入统固定资应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新建项目,按照固定资应投资的5%给予补助,单体项目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于 2022 年上半年入统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投资的10%给予补助,单体项目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新建项目是指新增建设用地或购买、租赁原有厂房(包括标准化厂房)进行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核定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及附属设施投资、设备投资和信息化建设投资。

      技术改造项目是指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及辅助设施进行改造的项目,核定范围包括:设备投资、信息化建设投资。


二、申报条件
1. 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经营业绩和较高资信等级,近三年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中,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

2. 项目及产品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我市制造业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建设规划科学合理,资金落实到位。

3. 对年度内已获得市财政其他专项资金支特的同一项目,实行“就高不兼得”。


三、申报材料
      校项目属地化管理原则,由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区工信部门申请,各地区工信部门负责对拟推荐企业编制的资金申请报告及附件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 资金申请报告封面(附件1):

2. 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附件2);

3. 项目申请表(含所属地区推荐意见,附件3);

4.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计划书:

5. 营业执照;

6.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

7. 新建项目需技供:①购置土地类项目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②购置或租赁厂房类项目提供购买或租赁合同、厂房不动产权证(或产权情况说明);

8. 上半年投资入统证明材料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206-1或206-2);

9. 项目2022年上半年固定资应投资汇总表(附件4)及明细表(附件5)。
资金申请报告附件部分:固定资产投资合同、项目支付凭证及发票,按合同(一份合同后对应着一套支付凭证和发票)及合同时间编订成册,视数量多少确定编订册数。


四、申报方式
1. 申报工作于7月1日正式启动.由项目单位将资金申请报告中所含内容(不包括附件部分)逐项上传至“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gyzx.sytouch.com/)网站“2022 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申报〞 专栏,申报截止时问为7月15日。

2. 申报结来后,市工信局将对项目单位上传平台内容进行审核,审核通过项目印制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附件部分),送市工信局投资处(二十一世纪大厦A座20楼2001室),并做好项目答辩准备及配合评审机构做好材料核实和现场核查等工作。


附件:

1.资金申请报告封面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

3. 项目申请表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汇总表

5.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1日
(联系人:宋健,联系电话:22721584,18698859319)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制造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的申报通知.pdf

附件1:2022年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政策资金申请报告(封面).docx

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格式).docx

附件3:项目申请表.xlsx

附件4:固定资产投资汇总表.xlsx

附件5: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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