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数字辽宁智造强省”,根据《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 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及《“兴辽英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现就2022年“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荐遴选人员范围
辽宁省内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辽单位)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兴辽英才计划”,参加举荐遴选,不同项目的举荐遴选范围不同。在服务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可优先举荐遴选、优先支持。在艰苦边远地区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举荐遴选条件。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在资助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团队负责人)不在举荐遴选范围。担任厅局级及相当层次领导职务的人选从严掌握。
二、举荐遴选项目及平台
“兴辽英才计划”下设战略科技人才、“带土移植”团队、产业人才和重点领域专门人才4类共12个项目,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带土移植”团队、产业高端人才、优秀工程师、优秀高技能人才、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学名师、医学名家、农业专家、金融人才。
杰出人才举荐遴选平台设在省委组织部、领军人才举荐遴选平台设在省教育厅、青年拔尖人才举荐遴选平台设在省委组织部、“带土移植”团队举荐遴选平台设在省科技厅、产业高端人才举荐遴选平台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优秀工程师举荐遴选平台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优秀高技能人才举荐遴选平台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举荐遴选平台设在省委宣传部和省体育局、教学名师举荐遴选平台设在省教育厅、医学名家举荐遴选平台设在省卫生健康委、农业专家举荐遴选平台设在省农业农村厅、金融人才举荐遴选平台设在省金融监管局。
三、有关要求
1. 申报人只能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22年8月31日。各项目的举荐遴选条件、渠道、程序及有关材料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12。
2. 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
3. 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等规定;管理期内不得转换工作单位,不能调离辽宁,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今后不得申报“兴辽英才计划”,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科研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4. 申报人所在单位和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供举荐(推荐)理由,并对申报人廉洁自律、学术作风等情况作出书面说明。
5. 各地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兴辽英才计划”举荐遴选工作,广泛动员、严格把关,做到客观、真实、可靠。相关材料请于9月29日(星期四)前报各平台部门。
四、联系方式
1.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联 系 人:王 英,曲通宇
联系电话:024—23128987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10822
2.省委宣传部干部处
联 系 人:黄广东
联系电话:024—23128335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10822
3.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联 系 人:王伟大
联系电话:024—86891755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32
4.省科技厅引智与外国专家服务处
联 系 人:马 余
联系电话:024—23983462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
邮政编码:110004
5.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联 系 人:韩 光
联系电话:024—86892497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2号
邮政编码:110032
6.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
联 系 人:王 雨
联系电话:024—22959125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邮政编码:110013
7. 省农业和农村厅人事处
联 系 人:李哲斐
联系电话:024—86283699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长江街162号
邮政编码:110081
8. 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联 系 人:杨 涛
联系电话:024—23388895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203室
邮政编码:110001
9. 省体育局人事处
联 系 人:张晓轩
联系电话:024—23206023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四路8号
邮政编码:110179
10. 省金融监管局机关党委
联 系 人:韩春旭
联系电话:024—86895933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7号
邮政编码:110034
11. 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钱俊威
联系电话:024—62656859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哈尔滨路50号
邮政编码:110002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
1. 杰出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2. 领军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3. 青年拔尖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4. “带土移植”团队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5. 产业高端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6. 优秀工程师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7. 优秀高技能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8. 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9. 教学名师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10. 医学名家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11. 农业专家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12. 金融人才举荐遴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辽宁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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