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申报单位:
      2023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启动,我局负责沈阳市市属企业及转制科研院所的项目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现将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省科技厅支持五大领域的相关研究要求及时申报。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7日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联系方式
高新处  范国柱,联系电话:22724120
社发处  周  巍,联系电话:23768180
农村处  李  静,联系电话:23768052
附件:(点此下载)
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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