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发改高技字〔2022〕73号)要求,我委组织开展了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评审工作,提出了2022年度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拟批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省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理由和事实依据,意见提出人须写明真实身份及联系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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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辽宁省2022年省级工程研究中心拟批复名单 (点此下载)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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