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公示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区)的通知》,经地方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论证等程序,省科技厅确定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如对名单有异议,可以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准确。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新辉,024-23983401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
  邮  编:110004
  附件:第二批省级创新型县(市)建设名单(点此下载)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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