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鼓励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工信部门: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沈工信发〔2022〕16号)文件精神,鼓励中小企业快速成长,请各地区工信部门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及时申报。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标准

      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不含)以下的规上工业企业,2022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含)以上,给予10万奖励。对2022年度新建投产企业,当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且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库的工业企业,给予20万奖励。同时获得以上奖项的,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奖励。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正常的工业企业。

2.统计部门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库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的工业企业(已获得省相关奖励资金的企业不在本政策奖励范围内)。

4.企业信用良好,未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5.能积极配合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开展经济运行工作,按要求准确报送统计报表和有关信息。

三、申报材料

1.“规升巨”企业奖励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3.加盖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2018年至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5.新建企业提供2022年度月度入库的相关证明。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一“2022年*月”(两张表)(加盖公章及税务章);

③利润表“2022年*月”(加盖公章);

④资产负债表“2022年*月”(加盖公章);

⑤企业挂牌处、车间外貌及生产车间照片三张三处照片;

⑥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发展改革委(经信委或工信委)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⑧调查单位月度审核登记表(一);

⑨调查单位现场确认书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申报流程

1.申报通知:市工信局组织企业申报,明确各项申报事项。

      2.提交申请:企业按照申报通知的要求,向所在区、县(市)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3.属地初审:区、县(市)工信部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盖章(附件1的项目申报表)。申报企业通过沈阳市工业专项资金管理平台(https://gyzx.sytouch.com/)进行注册申报,申报资料须按照平台规定的PDF格式上传。

      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送至第三方评审机构沈阳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及联系人: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21-2号地王国际大厦1102、联系人:彭天易 电话:17602416324)。

      县区汇总表PDF版及电子版(附件2)由区县(市)工信部门统一报市工信局经济运行处。

4.委托评审: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材料评审。

5.社会公示:对通过评审的企业进行公示。

6.市政府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市工信局履行资金审批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7.资金拨付:经市政府同意后,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并拨付给企业。所需财政资金由市、区县(市)按照1:1比例承担。

      五、相关事项

1.请各区、县(市)工信部门及时组织相关企业申报,对企业申报的内容进行认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19日。

2.请企业如实申报,我们将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严格评审。如发现企业弄虚作假、未如实申报,将取消该企业的申报资格,并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3.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登录市工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和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

王  巍  22721724、13889379843

孟宇然  22861158、15940010953

 石  梁  22861158、13322446517

网络技术支持:孟家兴  18842347818

附件: (点此下载)

市工信局关于开展鼓励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鼓励中小企业快速成长(规升巨)奖励申报材料.doc

附件2:鼓励中小企业快速成长奖励申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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