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科技创新平台2022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在提升科技创新平台整体效能、引领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上实现新突破,根据《沈阳市科技创新平台专项实施细则》和有关管理办法,沈阳市科学技术局对沈阳域内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对科技创新平台的技术创新能力、纵向课题承担、高端人才引育、本地企业服务、成果本地转化等情况进行了量化评价。按照“结果运用”原则,现将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结果“良好”的各级重点实验室以及市级平台绩效评价等次(包括“合格”、“不合格”)公布如下:

 

      1.机器人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81个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2.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等70个各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水下智能系统专业技术创新中心等10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沈阳市新发突发传染病诊断及治疗医学研究中心等13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3.沈阳市高端焊接电源装备关键技术重点实验室等61个市级重点实验室、沈阳市钛镍金属加工技术创新中心等38个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内分泌代谢疾病(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39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4.沈阳市骨科手术机器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6个市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5.沈阳市民用航空发动机零部件技术创新中心、沈阳市围手术期药物技术创新中心、沈阳市元宇宙数字孪生技术创新中心等3家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因未参加绩效评价取消平台资格。

 

      希望全市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进一步加大技术研究开发、成果本地转化、高端人才集聚、产业发展支撑和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力度,引领和支撑我市产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2022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名单.xlsx

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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