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沈阳市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助资金计划公示

       根据《沈阳市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助资金管理细则》(沈工信发〔2022〕112号)的相关规定,经担保公司申报和专项评审,拟定2023年沈阳市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助资金计划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内,对资金安排计划存在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与金融结合处电话:86589553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一号A座1412室   

邮编:110001

附件:2023年沈阳市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点此下载)

 

 

沈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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